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寻找天门市2015年“最美家庭”活动
日期:2017-05-23 点击:

关于开展寻找天门市2015年“最美家庭”活动的通知

各乡镇办场园、市直各单位:

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、中国妇女十一大精神,在广大家庭中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推进家庭道德文明建设工作,市文明办、市妇联决定,在深化“文明家庭”创建活动基础上,立足基层、发动群众,在全市家庭中继续开展寻找“最美家庭”活动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一、活动目的

面向全市广大家庭,开展体现时代精神的寻找“最美家庭”活动,深入挖掘、选树和宣传群众身边的“最美家庭”及感人故事,大力弘扬符合传统美德的家庭道德规范,引导广大家庭在参与中接受道德教育、提升文明程度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
二、活动时间

1、集中推荐时间:2015年1月19日—3月31日。

2、常年进行推荐。

三、推荐范围及条件

全市范围内遵纪守法、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,在夫妻和睦、尊老爱幼、科学教子、勤俭持家、邻里互助等方面表现突出、事迹感人、群众认可的家庭,均可参加。

四、活动方式

(一)家庭推荐。通过组织推荐、群众自荐两种方式进行。

组织推荐。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的基础上,各地各单位要依托 “妇女之家”积极开展寻找“最美家庭”活动,通过开设专题宣传栏,张贴活动启事、宣传画、组织巾帼志愿者入户宣传等形式,发动妇女和家庭踊跃自荐、相互推荐,择优推选出本地本单位“最美家庭”候选家庭。

群众自荐。全市家庭可自行登陆天门精神文明建设网和天门妇女网,下载表格,经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盖章后,就近向所在乡镇、单位妇联申报。

(二)事迹展播。在组织推荐和群众自荐的基础上,择优选取候选家庭,在天门电视台、天门网、天门市精神文明建设网、天门市妇联网、天门日报等媒体进行展播,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、讲家庭和谐故事、展家庭文明风采。

(三)表彰评选。市文明办、市妇联将在年底对评选出的“最美家庭”及活动最佳组织单位进行表彰宣传。

(四)向上推荐。市文明办、市妇联将择优选取“最美家庭”向省妇联推荐,事迹特别突出的家庭向全国妇联推荐。

三、活动要求

1.广泛发动。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,在开展“文明家庭”创建活动和各类特色家庭创建活动基础上组织开展寻找“最美家庭”活动,充分发动广大妇女和家庭积极开展自我推荐,使活动真正能够接地气,扎实开展到基层。

2.积极宣传。各地各单位要将活动与我市“四城同创”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、讲文明树新风等主题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,开设活动宣传平台,张贴活动宣传画、公益广告等,配合做好宣传报道,积极提供线索,协助记者深入基层,发掘、采访、报道“最美家庭”。

3、严格把关。各地各单位对推荐上报的“最美家庭”户要认真审核其家庭综合治理、计划生育等方面情况,做到严格把关,认真负责,推荐出群众真正认可的天门市“最美家庭”。

4.认真落实。各地各单位应于1月下旬全面启动活动,并在每月底分别报送一次推荐材料至市妇联办公室,所推荐家庭需填报登记表,拟写800-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,并附反映家庭生活的照片1-2张,所有报送材料均需报电子版至市妇联邮箱。

电 话: 0728-5224318联系人:史 为

邮 箱: tmsflbgs@163.com

附件:

1.天门市最美家庭推荐汇总表

天门市“最美家庭”推荐汇总表

推荐单位(盖章):


序号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 单位职务 联系电话
1



2



3



...




注:“推荐单位”指乡镇办场园和市直各部门。

2.天门市最美家庭登记表 下载文档


天门市文明办 天门市妇联

2015年1月14日



发布人:天门市文明办 天门市妇联
(2015-01-22) 浏览 2387 次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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